信息索引號 | 01404053X/2024-01260 | 生成日期 | 2024-02-02 | 公開日期 | 2024-02-02 |
文件編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發布機構 | 江陰市應急管理局,網站 | |
公開形式 | 網站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有效期 | 長期 | 公開程序 | 部門內部審核后公開 | 體裁 | 通告 |
主題(一級) | 綜合政務 | 主題(二級) | 應急管理 | 關鍵詞 | 通告,食品藥品專項整治,危險化學品 |
效力狀況 | 有效 | 文件下載 | |||
內容概述 | 根據《關于無錫市應急管理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決定開展江陰市應急管理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歡迎社會各界參與和監督整治工作,積極提供應急管理行政執法領域相關問題線索。 |
關于開展江陰市應急管理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的通告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行政執法突出問題,著力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全面提升行政執法水平,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根據《關于無錫市應急管理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決定開展江陰市應急管理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歡迎社會各界參與和監督整治工作,積極提供應急管理行政執法領域相關問題線索。
一、線索集中受理時間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
二、整治重點內容
主要整治內容為執法不規范、執法方式簡單僵化、逐利執法、執法粗暴、執法尋租、執法不作為6個方面突出問題。
(一)執法不規范問題。重點整治:違反應急管理部門法定權限對建筑施工、特種設備等行業領域實施行政處罰;在行政處罰案件辦理過程中,未依法告知當事人享有的陳述申辯和聽證權利;案件辦理過程中存在立案超期、整改復查超期、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超期等程序問題;未在執法現場出具現場檢查記錄、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等文書;將本應由政府部門行使的行政檢查權及隱患整改、后續核查等事權,以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技術公司行使;行政裁量權從輕、從重處罰因子證據不足,同案不同罰;隨意超出年度監督檢查計劃開展執法檢查;重復執法、執法檢查頻次過高;未按照規定著執法制式服裝、出示執法證件,無執法資格的輔助人員單獨開展執法;未按照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要求使用執法記錄儀進行錄音錄像;“三位一體”執法模式執行不到位,執法檢查不嚴肅、走過場等問題。
(二)執法方式簡單僵化問題。重點整治:執法檢查重臺賬、輕現場,執法檢查內容單一,重點檢查事項不突出;不區分具體情形和實際情況以及違法行為情節輕重,機械適用法條予以處罰;以罰代管,重處罰、輕教育,指導服務不深入、普法宣傳不及時等問題。
(三)逐利執法問題。重點整治:直接或變相下達罰沒指標、執法數量指標;未依法依規開展“一案雙罰”。
(四)執法粗暴問題。重點整治:未按照規定使用執法文明用語,服務意識不強,語言生硬冰冷,存在辱罵、恐嚇當事人的行為;不聽取當事人違法行為認定等陳述申辯意見,或因當事人提出陳述申辯、聽證申請時,給予更重的處罰;存在未一次性告知當事人所需提供的材料或其他故意刁難當事人的行為等問題。
(五)執法“尋租”問題。重點整治:執法人員或輔助人員吃拿卡要、以權謀私、濫用職權;推銷或直接指定第三方服務機構為生產經營單位開展技術服務等問題。
(六)執法不作為問題。重點整治:執法人員發現有違法或犯罪線索,包庇、隱瞞、故意不向有關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移交;執法人員受理投訴舉報不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不處理、不立案,案件辦理久拖不結等問題。
三、問題線索受理方式
專項整治期間,可通過來信來電或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供問題線索。
受理電話:0510-86862545
受理郵箱:617356894@qq.com
來信地址:江陰市文化中路269號行政事業中心545辦公室